劣迹艺人如何认定?
一、认定标准
对于涉及不良行为的艺人,我们将从法律、道德和行业规范三个层面进行认定。
1. 法律层面
对于违法犯罪行为,如嫖娼、逃税、酒驾、肇事逃逸等,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而且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我们必将对其进行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或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如煽动民族仇恨、破坏民族团结、宣扬邪教等,更是不能容忍。
2. 道德层面
在道德层面,我们将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进行约束,如婚外情、家暴、恶意滋事等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如假唱、假演奏欺骗观众,以低俗方式吸引流量,恶意违约等,都将受到相应的惩处。
3. 行业规范层面
对于违反《演出行业演艺人员从业自律管理办法》的行为,如参与涉黑恶势力、非法活动,或发布歪曲历史、侮辱英烈等不当言论,我们将依据行业规范对其进行严厉处理。
二、认定程序
我们的认定程序由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道德建设委员会负责执行。我们将通过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等多渠道收集信息,并结合艺人的申辩材料进行综合评估。根据情节的轻重,我们将实施1年、3年、5年或永久的行业联合抵制,并可能协同其他行业实施跨领域惩戒。处理结果将报送文化和旅游部,并向相关单位及个人进行通报。
三、复出机制
对于被抵制的艺人,如果在期限届满前三个月表现出良好的行为并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可以向道德建设委员会提出复出申请。经过审核通过后,方可恢复其演出活动。这一机制的设立旨在给艺人一个改正错误的机会,同时也保证了行业的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展。
四、政策依据
本政策的制定主要依据国家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文艺节目及其人员管理的通知》和中国演出行业协会《自律管理办法》。这些法规为我们对劣迹艺人进行封杀与复出的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我们相信只有在严格的自律和他律下,演艺行业才能健康发展,为广大观众带来更好的艺术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