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自称包养大爷要退款法院判了
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涉及“包养协议”纠纷的案件。原告小欧(00后)与被告陈某(65后)之间的纠纷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案件回溯到2021年10月,小欧通过交友类APP与主播陈某相识,两人迅速建立了联系并互加微信。不久后,陈某前往福建与小欧同居。期间,小欧累计转账给陈某15万余元。小欧主张双方之间存在一份口头“包养协议”,约定每月支付1.3万元工资,并包含陪睡等义务。陈某则坚称两人之间仅为雇佣关系,她负责做饭、打扫卫生、调整作息,并担任司机工作。
小欧突然报警,声称双方之间的协议无效,要求陈某退还6万余元。警方介入调查后确认陈某与另一诈骗案无关,但其仍被要求离开福建。尽管陈某暂时租房躲避,但小欧仍主动与其保持联系。不久之后,陈某突然不辞而别。小欧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
经过法院的审理,争议焦点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协议的性质,二是法律认定。小欧声称双方之间的“包养协议”违反公序良俗应属无效,但未能提供书面或有效证据(如聊天记录)证明陪睡等约定。而陈某提交的转账记录显示,款项主要用于工资及生活开支,与她主张的雇佣关系内容相符。
法院最终判决,原告小欧无法证明“包养协议”的存在,口头主张未被采信。而被告陈某的工作内容(家务、司机等)与转账记录相匹配,符合雇佣关系的特征。双方实际形成的是服务协议,内容合法且未违反公序良俗,应视为有效。法院判决被告陈某需向原告退还11734.21元及合法利息。
这起案件给我们带来了深刻的启示。网络行为存在风险,涉及金钱的承诺需谨慎对待。主张合同无效需提供充分证据,口头协议难以得到法律支持。法院在判断协议合法性时会以证据为基础,避免主观臆断。
对于小欧和陈某之间的纠纷,法院的判决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法律参考。在网络时代,我们应该更加谨慎地对待网络关系,避免陷入类似的纠纷。我们也应该了解法律对于合同的要求,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合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