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岁女子被撞流产无法再育获赔3万7
热点新闻 2023-05-17 14:47www.kangaizheng.com奇闻异事
南京,43岁的张女士怀孕8周,深夜在路边正常行走时被李某驾车撞倒,造成全身多处骨折、胚胎停育,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她无奈进行了药流,事故导致以后都不能怀孕,其诉至法院索赔。下面大家就跟着看丐网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法院审理认为,张女士被迫终止妊娠与交通事故存在因果关系,判决保险公司在承保范围内赔偿张女士包括精神损害赔偿金在内各项损失3.7万多元。不能生育了才赔偿三万多,打发要饭的呢……网友纷纷为张女士喊冤。网友的理由是女子一辈子无法生育,剥夺了做妈妈的权利,这赔偿是怎么算出来的,这么廉价吗?网友表示不理解。
不能怀孕可能对不想生孩子的人来说算是个喜讯,对于那些想生孩子的人来说就是个噩耗。话说回来,不管想生还是不想生,只要身体健康正常,人就拥有自主选择权,生不生都可以。可如果身体出问题了,人就失去了选择权,只能被迫接受不能生育的结果。
有网友指出3.7万元只是法院判决保险公司的金额,轿车驾驶人还有其他赔偿的。随后就有人纠正3.7肯定没达到保险范围上限,那肯定轮不到车主赔偿,那不就是总额3.7赔偿么,交强险赔偿范围18万,这种情况就是总赔偿款是3.7万,车主无需赔偿。
也有网友分享了自己此前的经历事情的矛头在保险公司。我被撞过对方车的保险公司律师无比狡猾无所不用其极的拖延两年后才开庭,因为我们也累了就没继续打官司下去一次又一次的去调解就接受赔偿了。只赔了医药费和一天几十块,伤还没完全愈合就去上班糊口。
查阅了一下相关法律,根据《民法通则》第十三条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也就是说,胎儿在母体里的时候,仅母亲对事故损害享有独立的索赔,胎儿没有,胎儿只能视为母亲身体的一部分。
不过看丐网小编的法律知识虽然不多,觉得事有蹊跷,会不会是新闻断章取义,按理说赔偿不应该只有这一点,这样无厘头的事真的可能吗?目前新闻还在发酵中,不知道事情还有没有转折?期待能有一个好的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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