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评明星代言频频翻车
近年来,明星代言频频翻车的现象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新华社多次发声批评这一现象,并指出其背后反映出部分明星社会责任缺失和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在此,我们将结合具体案例和央媒观点,深入这一问题。
一、典型案例剖析
马伊琍代言的“茶芝兰”奶茶加盟骗局,以虚假宣传吸引加盟商,涉案金额巨大。新华社批评明星在代言时冲在前头,收取高额代言费却未对品牌资质和经营模式尽到审核义务,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后难以追责。汪涵代言的“爱钱进”理财平台爆雷,以高收益为诱饵吸引投资者,涉案金额更是高达数百亿元。明星利用公众信任为高风险金融产品背书,缺乏应有的社会责任感。景甜违法宣传果蔬类产品功效,被罚没数百万元。
二、新华社核心批评观点
明星代言乱象的核心问题在于责任倒置。明星收取高额代言费却鲜少承担连带责任,往往以“不知情”或“已解约”为由推卸责任,导致消费者维权困难。法律专家强调,涉及生命健康类产品的虚假广告,代言人应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违法成本与收益失衡也是一个突出问题。当前对明星代言的处罚力度与其违法所得不成比例,难以形成有效震慑。
三、治理建议与未来趋势
1. 完善法律追责机制。明确代言前必须“亲身体验产品”的强制性要求,对虚假广告实行“一案双查”,既查企业也查代言人。
2. 强化行业自律。建议行业协会建立代言备案审查制度,对高风险领域如金融、医疗提高准入门槛,引导明星理性选择代言产品。
3. 推动社会共治。鼓励消费者对违法代言行为发起集体诉讼,同时媒体应加强典型案例曝光,形成舆论压力。
明星代言乱象已引发系统性信任危机,亟需通过法律、行业、社会三重监管体系重构健康生态。我们期待相关部门能加大监管力度,完善法律法规,引导明星树立社会责任感,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们也呼吁广大消费者提高警惕,理性消费,共同抵制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