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响水爆炸案宣判
江苏省盐城市发生了一起令人震惊的特大爆炸事故,其影响深远,后果严重。事故发生在天嘉宜公司长期违法贮存的硝化废料中,由于积热自燃引发了这场灾难。近日,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其下辖的七个基层法院对涉及此事故的系列案件作出了严厉的判决。
这场事故导致了78人不幸丧生,76人受到重伤,640人住院治疗,直接经济损失高达19.86亿元。判决涵盖了22起刑事案件、7个被告单位和53名被告人,堪称近年来最重大的责任事故之一。
一、关于判决结果:
涉事企业,如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江苏倪家巷集团有限公司,因非法储存危险物质和污染环境等罪名被严厉追责。其中,原天嘉宜公司总经理张勤岳因多项罪名并罚,被判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罚款155万元。
中介机构在此次事故中也难逃其咎。盐城市环境监测中心等六家中介机构因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被判处巨额罚金,相关责任人则面临从4年至9个月不等的刑期。
响水县应急管理局等公职人员因玩忽职守和受贿等罪名受到法律的严惩,被判处从三年三个月到七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部分人员还需支付罚金。
二、回顾事故概况:
事故发生在2019年3月21日,那天,天嘉宜公司长期违法贮存的硝化废料因积热自燃引发爆炸。这场灾难给当地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和悲痛。
三、事故原因:
事故不仅仅是偶然发生的灾难。企业管理失范是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之一。天嘉宜公司长期违规储存、处置危险废物,技术设备不达标。倪家巷集团更是在明知风险的情况下仍批准高风险项目。地方环保和应急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管中的缺失也是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复产验收审核流于形式,部分公职人员甚至存在受贿行为。更令人震惊的是,一些中介机构竟然出具虚假报告,掩盖企业的安全隐患,干扰正常的监管工作。
四、案件的意义:
此次判决凸显了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领域法律责任的全面性。通过严惩企业、公职人员和第三方机构,为类似重大责任事故的司法处理提供了参照。这不仅是对受害者和家属的慰藉,更是对未来类似事故的警示和预防。希望此案能引发更多对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关注和重视,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