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网络暴力到底是法不责众还是法要责众
惩治网络暴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容妥协的立场与行动
如今网络暴力日益频发,法律对其的态度变得日益明朗和坚定。过去那种认为“法不责众”的错误认知,已经被当前司法实践和立法趋势所摒弃,取而代之的是强调“法要责众”的立场。这一立场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律的明确与定性
网络暴力行为侵犯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其法律责任不容忽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论参与者数量多少,网络暴力行为均需承担法律责任。例如,《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明确规定,情节严重的侮辱、诽谤行为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民法典》也明确了受害者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等权益。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强调了对网络暴力行为的法律打击力度,明确提出需要纠正“法不责众”的错误倾向,强化法律的威慑力。
二、司法实践的典型展现
一些典型案例彰显了追责的决心。如杭州谷女士案,检察机关推动案件由自诉转为公诉,两名被告因诽谤罪获刑。此案成为网络暴力追责的标杆案例,体现了司法主动介入的立场。刘学州事件也是一起引起社会关注的网络暴力悲剧,揭示了群体性网暴的严重后果,也加速了专项立法的呼声。
三、专项治理与重点打击
针对网络暴力行为,我国实施了专项治理措施。重点打击的对象包括恶意发起者、组织者,推波助澜的“网络水军”,以及屡教不改者。通过分层处理机制,既避免“一刀切”,又确保对核心违法者的精准打击。
四、公诉机制的突破与创新
为了降低受害者维权难度,我国公诉机制有所突破。在2022年两会期间,有40位代表联名建议反网络暴力专项立法,政协委员则提议将严重的网暴纳入公诉案件范围。这一举措旨在解决自诉案件中受害者面临的取证难、立案难等问题,通过公权力的介入提升追责效率。
“法要责众”的核心在于法律的平等适用,不因违法行为参与人数多而妥协。我国正通过完善立法、强化司法能动性、推动公诉机制创新等措施,逐步构建一个更严密的网络暴力治理体系。这一体系的建立,不仅是为了保护每一个网民的合法权益,更是为了维护一个健康、和谐、安全的网络环境。我们坚信,在法律的长剑下,网络暴力行为必将得到应有的惩处,公正与正义将在网络中得以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