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残疾人保障金
残保金征收标准及相关政策解读
一、残保金征收标准
为了推动社会更加关注和支持残疾人就业,设立了残保金征收制度。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未达到1.5%的,需缴纳残保金。具体的征收标准如下:
1. 征收比例: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越高,所需缴纳的残保金就越少。当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5%时,无需缴纳残保金。如果安排比例在1%至1.5%之间,则需按照应缴费额的50%缴纳;如果比例低于1%,则需按照应缴费额的90%缴纳。计算公式为:残保金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 1.5% 已安排残疾人数)× 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 × 分档比例。
2. 人数与工资标准:
对于在职职工人数少于或等于30人的用人单位,可以享受免缴残保金的优惠政策,这一政策的有效期至2027年底。为了控制成本,工资标准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执行。以广州市为例,2023年的社会平均工资为125,388元/年,因此工资上限为250,776元。
二、申报与缴纳
用人单位需要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残保金的申报与缴纳。
1. 申报时间:
年审申报的时间为每年的3月1日至10月31日,以2024年度为例。而缴费申报则是在每年的8月至11月,缴纳的是上年度的残保金。
2. 申报方式:
为了方便用人单位,提供了线上和线下的申报方式。线上申报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线下申报则需要提交劳动合同、社保参保证明、工资流水等材料至区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
3. 未申报后果:
如果用人单位逾期未申报,将被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需要全额缴纳残保金,并可能面临滞纳金处罚。
三、减免与优化
为了鼓励用人单位积极安排残疾人就业,提供了一定的减免和优化政策。
1. 自主减免:
通过雇佣残疾人达到1.5%的比例,用人单位可以免缴残保金。
2. 委托减免:
用人单位也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协助优化残保金成本。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残保金是必须要缴纳的,但通过合规用工或者政策分档,用人单位仍有可能实现减免。这一政策的目的是鼓励社会各方面共同关注和支持残疾人的就业问题,让我们共同为构建一个更加包容和平等的社会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