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
一、构建协同工作体系,推进长江禁渔责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颁布的《关于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的意见》中,明确了中央统筹、部门联动、省市负责、市县执行的工作机制。各地被要求将禁渔任务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来落实,构建严密的禁渔工作网络。沿江省市如镇江,已经建立了“长江禁捕退捕工作协调机制”,这一机制确保了禁渔工作的全面推进,形成了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
二、坚决打击非法捕捞,提升执法效能与力度
公安机关将打击非法捕捞列为“平安长江2024”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近期,已成功破获涉渔刑事案件6000余起,查获非法渔获物达19万余公斤。针对季节性、区域性犯罪特点,开展春季、秋季护渔行动,联合执法次数超过1.3万次,同时查扣“三无”船舶超过千艘。深化警务协作机制,推进重点水域智能感知设备建设,实现全方位、立体化的防控网络。
三、生态修复成果显著,生物多样性恢复趋势向好
自禁渔实施以来,长江流域新增土著鱼类30余种,江豚数量回升至1240余头,水生生物多样性呈现出积极的变化趋势。国务院高度重视水生生物栖息地的保护,推动流域生态修复与高质量发展相结合,致力于构建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格局。
四、全面保障退捕渔民权益,筑牢社会稳定基石
针对23万退捕渔民,政策聚焦于他们的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通过动态监测、技能培训等措施,确保渔民能够“应帮尽帮、应保尽保”。积极提高灵活就业群体的收入稳定性。镇江等地通过优化安置保障体系,进一步巩固禁渔工作的群众基础。
五、科技赋能与长效治理相结合,创新禁渔工作方式
公安机关在重点水域运用信息化装备,强化智能感知能力。国务院要求建立健全禁渔长效机制,并加强科研监测和公众宣传,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治理格局。
六、坚定战略定力,应对长期挑战,巩固禁渔成果
尽管已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当前仍面临非法捕捞隐蔽化、部分地方工作弱化等挑战。政策强调要保持历史耐心,持续强化执法、保障和生态修复力度,确保禁渔成果得以保持并持续发展。
通过上述一系列综合措施的实施,长江禁渔工作正逐步实现从“阶段性成效”向“高水平保护”的跨越,为长江经济带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生态基础。这不仅体现了我国保护生态环境的决心,也展示了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坚定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