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的举人和秀才之间有什么区别 区别有多大呢
对广大热衷于科举制度的小伙伴们,奇闻网的小编特地为大家带来一篇深入剖析的文章。
以历史上的明清时期为例,我们来详细解读一下举人在科举制度中的地位。举人是科举制度成熟定型后最基础的士大夫集团成员,要在各省的乡试中脱颖而出才能获取此资格。
一旦成为举人,便享有不纳税不徭役的特权。中举后的人们,在当时的社会中地位显赫,宛如老爷一般。周边的小农小商,为了逃避税吏衙役的盘剥与敲诈,会带着家人依附于他们,献上财产将自己降低到佃户与帮工。
举人的社交地位也相当崇高,可与地方官员平等交往。他们拥有座师同年这一人脉资源,可被推荐为基层有品小官,如九品的巡检、司库、税目、主薄等职位。条件优越,或者得到老师力荐,资源丰富的举人甚至有可能担任八品的县教喻,类似于县教育局长。举人也具备开办学校的资格,或者为高级官员当幕僚,这些都是为了今后的从政发展做出预备与人脉积累。
举人的地位相当于通过中级公务员考试的成功者,是有正式品级的预备官员。尽管举人的升迁速度较慢,但若能晋升至六品官员,已算是幸运。像那些最终出将入相的人毕竟绝少,而且通常是因为有重大军功的原因。
再来说说秀才,这是科举制度中最基础的功名。在明清时期,经过县府院三级共11场考试合格的童生才能被称为秀才,也被称为生员,俗称读书人。优秀的人才可以进入县学府学习。国家政权为了支持他们的学习,会给予一定的钱粮。一旦成为秀才,他们在社交场合见县官不必下跪,一般案件也不受刑罚。民间尊称其为相公,他们可出任官员的幕僚,或者担任私塾先生,也可以在大户人家担任管家、掌柜等职位。
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为众多读书人提供了晋升的途径和可能。举人和秀才作为这一制度中的重要角色,他们在当时的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承载着无数人的梦想与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