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
电动自行车管理与规范
一、注册登记与备案
为了保障道路安全,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包括速度、质量、电池电压等,并取得3C认证后,方可注册登记,领取非机动车号牌。对于已经登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以及完成临时备案的电动二轮车,将在2027年10月30日前享有合法过渡期。而在2024年6月30日前购买的不合规电动二轮车,需在2025年4月30日前完成免费备案。值得注意的是,电动三轮车及低速四轮车并不在备案范围内。
二、生产与销售监管
国家将严格执行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技术规范,禁止生产、销售或改装超标车辆。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为了促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国家还将推动企业的规范化生产,强化质量安全监管。
三、通行与使用规定
对于驾驶资格,未满16周岁的青少年禁止驾驶电动自行车,而18周岁以下的人群则不得驾驶电摩。在载人方面,电动自行车只允许搭载12岁以下的儿童,6岁以下的儿童必须使用安全座椅。电轻摩禁止载人,电摩只能搭载一名成人。骑行时必须佩戴头盔,任何酒驾、超速、逆行以及对车辆的加装改装都是严禁的。
四、执法整治与处罚
针对无牌、非法改装、违规载人、不戴头盔等行为,将进行重点整治。自2024年11月起,将建立长效执法机制,实行常态化管理,持续净化交通环境。对于校园内的违规行为,将实行通行标识牌管理,并自动抓拍通报处理。
五、过渡期与淘汰政策
现有的超标车辆将有一个过渡期,至2027年10月30日结束。过渡期满后,号牌将自动失效,违规上路的车辆将会受到查处。为了推动非标车的置换,国家依托“以旧换新”政策,鼓励保险机构为备案车辆提供保障。
六、消防安全管理
为了防止火灾隐患,禁止在公共区域停放或充电电动自行车。消防救援部门将加强巡查执法,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这些政策是为了通过全链条治理,规范交通秩序,消除安全隐患。旨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有序、和谐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