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手段很奇特!竟因清朝工资太低不够花

热点爆料 2025-11-29 16:00www.kangaizheng.com奇闻异事

《江油县志》中的薪俸之谜

翻开清二十六年(1761)的《江油县志》,一场关于县官和县吏薪水的神秘故事映入眼帘。县吏的薪水之微薄,令人惊讶。

贪污手段很奇特!竟因清朝工资太低不够花

在那个时候,县级中的官员并不多,只有知县、巡检、典史、教谕和训导等四五人。知县的年俸是45两,加上养廉银600两,总计645两。县吏的待遇却大相径庭。除了文教官员教谕和训导年俸各为40两外,其他县吏的薪水普遍较低。

县衙分为快、皂、壮“三班”和吏、户、礼、兵、刑、工等部门,还有巡检司、典史署等“四大班子”,共有衙役77名。其中,除了一部分重体力劳动者和技术兵外,其余63名衙役,占据了总数的82%,每人每年的薪水仅有6两。这些衙役包括门卫、警务人员、、法医、服务人员、狱警、邮差、粮食保管和炊事员等9个工种,无论工龄长短、技术高低,薪水都一视同仁。

历史的长河中,中国内部市场一直有一米压百价的现象。控制以外的物价,都随着大米市价的波动而波动。在当时的川北地区江油县,大米的价格应该在每石1.5两左右。那么,县吏们一年的6两银工资仅能买到4石大米。以今天的价格计算,相当于每月仅200元人民币。

历史总是充满了曲折。清代江油县吏的工资,甚至比现在的低保户还要低。这样的薪水,难以维持生计,更无法供养家庭。

县吏们也有自己的生存智慧。除了固定的薪水外,他们还有“规费”收入。这些规费没有明文规定,也没有定额标准,是一种按潜规则收取的灰色收入。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阿通知府采取了一个折中的办法,把过去的“差规”公开化、合法化、数字化,制定了《三台县书差规费条规十八则》,并刻碑公示,体现了办事收费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县吏们虽然薪水微薄,但他们也有自己的办法应对生活的困境。这也反映了历史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从江县志中,我们能够窥见历史的点滴细节,感受到那个时代的生活气息。在古老的清朝时期,司法诉讼过程中有着详尽的“规费条规”,这些规定不仅复杂繁琐,而且涉及大量的经济支出。每一场民、刑案件的办理,都伴随着一系列的费用支出,无论原被告人数多少,每个环节都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据这些规定粗略统计,仅民、刑案件的各个环节收费就高达每件至少17两银子。

在江油县,尽管有所降低收费标准,但每年通过办案收费就能达到惊人的3两白银。再加上契税、公证、下乡检查等其他收费项目,估计年收入可达五六千两之多。这些收入并未纳入省、中央财政预决算上缴,而是部分用于办公杂费,约0两则作为77名衙役的工资补贴。

想象一下,这些银两在当时的社会生活中能发挥怎样的作用。按照当时中等生活水平计算,每人每年需银10两,一名县吏一年列入国家财政预算的6两工资加上县财政补贴的五六十两,足以供养一个家庭五六口人。这样的工资待遇似乎并不足以阻止衙役们选择贪污的道路。

或许我们可以理解他们的困境。在清朝时期,司法制度虽然有着详细的费用规定,但这些费用往往被用于支付各种办公开销和衙役的工资补贴,真正能够用于公务人员生活的费用却十分有限。在这样的背景下,即使有着严格的法律制度和道德约束,也难以完全遏制贪污现象的发生。

看着这些历史记载,我们不禁感慨万分。那时的衙役们面临着工资待遇低下的困境,难以维持生计,又何谈为老百姓做实事呢?这或许也是清朝贪污现象频发的一个原因吧。历史的教训总是值得我们反思和借鉴。在今天的社会中,我们应该重视公务员的待遇问题,为他们提供更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这样才能让他们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从而构建一个更加公正、廉洁的社会。

Copyright © 2018-2025 www.kangaizheng.com 看丐网 版权所有 Power 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