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
申请指南
一、申请条件
户籍要求:
对于沪籍居民,需要满足家庭成员连续满三年的本市城镇常住户口,且在申请所在地连续满两年。若为非沪籍居民,则需要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满足积分达到标准的要求。
婚姻及年龄限制:
所有申请人需已婚,离异者需满三年,丧偶且无子女的申请不被接受。对于单身人士,年龄要求为男性满28周岁或女性满25周岁至70周岁之间。
住房条件: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不能有房产,且近五年内不能有房产出售或赠与行为(家庭成员间的赠与除外)。现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规定标准。
收入及财产限制:
对于三人及以上的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及财产有明确的上限要求。货币财产的人均限额也设定明确。特殊家庭在这些标准上会有一定的上浮。
社保/个税要求及其他:
申请人需要满足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五年的条件。家庭成员需共同生活,具有法定的抚养、赡养或扶养关系,且无生活用机动车辆(残疾人代步车除外)。
二、申请流程
申请地点:
沪籍居民可在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进行申请。非沪籍居民则应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进行申请。
提交材料:
申请人需准备身份证明、户籍证明、收入及财产证明等材料。非沪籍居民还需提供《上海市居住证》及积分证明。
审核流程:
申请材料经过初审后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随后进行资格审核,重点核查收入、财产及住房状况。符合条件的家庭可参与摇号选房,中签后进行购房登记。
购房与产权:
购房时首付比例约为20%,所购房产的产权为共有性质。满五年后,房产可上市交易,但需补缴土地收益等价款。
三、注意事项
在申请过程中,需注意收入与财产的核算,包括工资、经营收入、存款、车辆等,拆迁补偿款不计入财产。关于时间计算,社保/个税缴纳年限、户口年限等均以申请时的时点往前计算。特殊群体如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等可享受财产标准上浮的优惠。由于政策可能动态调整,建议在申请前通过官方渠道(如街道事务中心或市房管局)确认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