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军中吃空饷有多严重?为何故意逼士兵逃跑?
“吃空饷”这一弊病在军中屡见不鲜,指的是军官虚报兵员数量冒领军饷的行为。在兵籍管理不严格的时期,弊端丛生,如士兵死亡不注销、逃亡不下编,兵额有缺不招填,导致守边的兵员日渐减少。到了崇宁年间,熙河一地的士兵逃亡数量高达四万,将领对此视而不见,坐视不管,目的就是为了冒领军饷。军队战斗力羸弱,与这种现象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这种不良现象并非只在军中盛行,朝廷部门亦是如此。为了谋取更多的空饷,军官会向朝廷虚报兵数。比如士兵实际只有四万七,却虚报十万,冒领一倍的军饷。更有甚者,对于那些因饥饿困苦而逃亡的士兵,军官并不阻止,甚至可能故意惩罚他们逼其逃跑,以此既贪污军饷,又向逃亡士兵索取贿赂。正统三年,逃亡士卒数量高达120万;弘治时期,全国逃亡军士更是达到十之六七。
清朝时期,吃空饷之风仍然盛行。一位禁烟派官员在战争爆发前的1838年上奏皇帝,称有士兵冒领粮饷的情况。到了1853年,京师步军营额设甲兵两万一千余名,但实际上空额过半。朝廷部门也有吃空饷的现象。例如某工部书吏采用假印舞弊、捏造大员姓名等手段共冒领银物14次;江西大余县警察局明明只有正式人员123人,却上报了255人领取空饷,局长一人贪占这些空饷。
从法律角度看,占着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得空饷已构成诈骗罪或贪污罪。之所以吃空饷现象屡禁不止,一个重要原因是未能对涉案人员进行严肃问责,以法律手段予以制裁。如果不严查到底,拔出萝卜带出泥,让吃空饷者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这种现象就会继续存在。必须严厉打击吃空饷行为,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才能彻底根治这一弊病。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朝廷和军队的财政秩序井然,提高军队的战斗力,维护国家的稳定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