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第一大盗竟是他们:盗走四分之三国库存银
在昔日的北京,有一个独特的兵种,其特殊之处不仅在于对士兵的严格身份要求——只限子弟,更在于他们需要支付高达五千至六千两白银才能加入。这一门槛令人费解,因为在清朝,即使是县令这一重要职位,也仅需捐纳三千两白银。究竟是何原因,使得一个士兵的身价超越了县令呢?
这个兵种便是国库的库兵。虽然他们的职责重大,守护着国家的金银财富,但职位的特殊性决定了其高昂的入门费用。库兵的任期通常为三年,在这有限的时间内,一些技艺高超的库兵却能从中偷取巨额白银。有句老话说的好:“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可见一个库兵的收入竟能与知府相提并论,这也使得库兵成为了炙手可热的职位,身价随之水涨船高。
库兵监守自盗的现象长期存在,直到1842年才因库兵内部的纷争而浮出水面。这场纷争使得满朝文武震惊,随后命令户部彻底清查国库及所有相关人员。结果令人震惊,原本应拥有1218.2万两白银的国库,仅剩下292.9万两,近四分之三的白银不翼而飞。
为了防范库兵监守自盗,国库制定了严格的规章制度。例如,库兵在进入国库前需脱去全身衣物,赤身裸体接受检查后方可进入,穿上内部服装;完成任务后,再脱掉内部服装,接受检查才能穿上外面的衣物。尽管如此,库兵们还是绞尽脑汁,想尽办法将白银带出。他们有的将碎银吞入腹中,回家后靠喝香油排出;还有的将白银藏在身体隐秘部位,为此甚至需要练习肛门夹鸡蛋。就这样,国库的白银一点点被库兵们偷走,直到事迹败露时,他们已经偷走了925.3万两白银,相当于当时清朝一年税收的四分之一。
这一事件揭示了制度漏洞和人性弱点之间的较量。尽管有着严格的规章制度和监管措施,但总有一些人会为了个人利益而铤而走险。这也提醒我们,在任何时候都要保持警惕,不断完善制度,以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